• 服务
  • 顾问
  • 资讯
400-047-0007

广东住建厅关于做好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委托深圳市实施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29 11:3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为加快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以下简称河套深圳园区)打造成为国际科技创新高地,省人民政府决定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深圳市实施。现就委托实施涉及我厅的有关行政职权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事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深圳市实施一批与河套深圳园区相关的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粤府〔2025〕22号),将河套深圳园区范围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事项委托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

二、实施委托事项的要求

(一)承接单位应通过与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相连接的“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实施我厅委托办理的事项核准,同步完成“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有关数据操作,并同期向社会公告办事指南等相关办理要求。

(二)承接单位应在审核过程中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注册人员是否重复注册的情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实施上述事项的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或即办件,鼓励承接单位优化审批流程,承诺办结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

(三)承接单位要加强受委托事项实施的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申报信息核查管理、诚信管理以及核准、申报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三公开”管理制度,按照办事指南,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委托事项的实施工作。

三、职责划分

(一)承接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上述事项,不得将委托事项再委托其他机关、组织或个人实施。要结合实际编写并向社会公告被委托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时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做好相应事项实施清单、权责清单的编制和维护工作。要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加强对被委托事项实施的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做好审核发现问题的处置,对被许可企业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承担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实施委托职权和监管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存在其他违法行为超越监管范围的,应当协助调查取证并将处罚材料及时移送给有处罚权的单位。定期对委托事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实施情况报送我厅。

(二)委托单位将加强对委托事项实施的指导,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随机抽查或定期开展评估等方式强化监管,依法承担承接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责任,在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后可根据承接单位的过错依法予以追责。

四、委托实施日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深圳市实施一批与河套深圳园区相关的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调整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实施的省级行政职权,自2025年5月23日起由承接单位实施。

特此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5月27日 

TAGS: